资讯中心
热线: 400-998-6208
电话: 010-84896208
传真: 010-82780862


来源:泰伯网 日期:2019年12月24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3-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长江保护法草案。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草案特别强化有关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以及绿色发展的特殊性问题。



  草案指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已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引起广泛关注。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多次提出涉及长江流域立法的议案和建议。制定长江保护法,依法保障人民喝上安全清洁的长江水,满足长江流域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优美生活环境的需求已成为当务之急。



  关于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虎城分析:“制定长江保护法,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与未来;是维护长江流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是回应社会关切,满足长江流域人民群众愿望的需要。”



  草案规定,国家实施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制度。高虎城说:“确立长江保护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一张图一盘棋,建立长江流域统一国土空间规划制度,统领各项空间利用任务。”

声明:数字空间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问题,请优先联系我们 84896208,我们会立即处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