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台8条措施携手企业群众共渡疫情难关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20年02月11日
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出台8条措施,携手企业群众共渡疫情难关。
8条措施内容
1.在省政府公告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期间,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同步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在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2.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在建和新建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
3.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应急疫情防控项目选址,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
4.要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形势下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5.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三旧”改造项目)履约监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6.推广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的网上办理模式,引导人民群众和办事企业尽可能采取网上预约、线上申请等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7.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三旧”改造等手续要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加快组卷上报,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8.充分发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作用,办理报省级审核审批的用地预审和选址、用地报批事项,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