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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日期:2021年11月29日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供各地参考借鉴,并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有力支撑项目审批管理,有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山东、江苏、贵州等省自然资源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共同就测绘事项优化整合、促进市场公平开放、成果共享互认等改革工作作出了统一部署。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改革覆盖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形成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实行注册测绘师负责制,建立质量和信用监管体系,为工作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转发南宁市改革举措的同时,自然资源部对推进多测合一改革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协同,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工作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目标,避免重复测绘。


      二是开放市场,促进公平。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测绘市场监管,及时清理调整不利于市场公平开放的政策限制,打破测绘服务市场的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对具备合法资质的测绘单位,不论其产权性质、所属部门、所在地域,均可无障碍参与测绘市场竞争。任何部门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单位提供测绘服务。


      三是只测一次,成果共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鼓励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优化整合测绘事项;建立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机制,强化测绘技术标准统一,推进多测合一项目信息化管理;推动实施《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国家标准,实现一码管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加强对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审核,落实只测一次


      四是强化监管,依法追责。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直接关系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快测绘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测绘单位对测绘成果质量负责,鼓励多测合一项目实行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和终身追责制度。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测绘单位伪造、篡改测绘成果。对出现测绘成果质量问题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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